2009年9月7日 星期一

《槍炮、病菌與鋼鐵》

  這回莫拉克颱風重創南台灣,國在山河破〈國也岌岌可危〉,觸目皆驚心。這次受災的大部分是部落原住民,原住民處境堪憂。明鄭以來中國人大規模移民台灣,原住民退居山上,平地人又濫墾山林挖爛河床,連山上也沒得住了。也許有人要問,爲什麼是原住民落敗?爲什麼身強體壯的原住民在面對渡海而來的漢人時,會節節敗退?

  我最近看的一本書,《槍炮、病菌與鋼鐵》──人類社會的命運〈Guns,Germs,And Steel /by Jared Diamond〉就異曲同工的回答了這個問題。作者花了三十年的時間思索並示以種種證據,就是要回答他的新幾內亞的朋友亞力的發問:“爲什麼是白人製造出那麼多貨物,再運來這哩?爲什麼我們黑人沒搞出過什麼名堂”?這個答案的終極因,就是地理環境造成的。很多人私底下認為人種有優劣,他這幾百頁厚厚的書裡就是要告訴我們,今天世界局勢強弱的原因並不在人種而在環境,假使在地理上把人類對調,那麼今天的強弱者可能就不是這個樣貌了。當然這也無法驗證,但我覺得這本書能夠說服我。所以今天原住民的弱勢並不是他們的問題,人類社會的命運,早在一萬三千年前就已經形成了。他的論證很科學,就是根據出土資料、碳14年代與史實作歸納演繹。他將人類史一層層掀開,直追究到最初發的型態來推演。並以3200年來南太平洋島嶼的「趨異演化」當作基本模型,從而探討較大尺度的洲際趨異演化。很具說服力也很淺顯有趣,算是演化的續集吧。

  也許這個問題可以擴大來問,爲什麼世界上有些大洲幾千年前已經發展出燦爛文明,有些大洲到了二十世紀仍然陷溺在石器時代?作者在新幾內亞作過田野研究,對他們的村落有很近身的體驗,他作出比較覺得文明是福是禍實在難說。所以他只是單純想了解:歷史上到底發生過什麼事?

  首先,他反駁族群間的生物差異,也就是一般人輕易就假以天賦的差異來解釋。

  有些國家特別是美國白人心理學家,幾十年來一直想證明:非洲裔美國人天賦智力比不上歐洲裔白人。然而大家都知道,這兩個族群的社會環境和教育機會差別很大。認知能力的發展受社會環境的強烈影響,因此成人認知能力的差異,難以分辨先天遺傳因素究竟扮演了什麼角色。再者,認知能力的測驗〈如智力測驗〉,測驗的是文化學習而非先天智力。因此心理學家至今未能提出強有力的證據,證明非白人族群有先天的智力缺陷。美國著名生物學者古爾德〈Stephen Jay Gould〉在一篇《種族偏見與智商》中,也大力駁斥天賦差異的說法,他在文末特別引用英國哲學家及經濟學家米爾〈John Stuart Mill〉的話,「當大家談論關於人類心智這個問題時,總有各式各樣粗鄙的方法意圖掩蓋社會和道德所產生的影響。其中最爛、最粗俗的說法,就是把人類行為和特性的差異,歸罪於自然本性的差別」。

  作者對於這個爭議話題自有觀點,且源於他與新幾內亞人相處33年的經驗。他說也許沒上過學的新幾內亞人從偏遠的村落進得城來,西方人會覺得他們很蠢。反之,換了他跟新幾內亞人到叢林中的話,蠢的人變成是他了。像是他從未學過的在森林中找出路、搭建蓬屋等等。電影《大地英豪》〈The Last Of The Mohicans〉中也很清楚描繪了這情況,歐洲白人到了崇山峻嶺之中,沒有原住民作嚮導就無以為繼。

  他也排除了另一種北歐人很喜歡的說法,認為寒冷氣候能激發創意。發明創造,建溫暖房舍,縫暖和衣物,不然活不下去。炎熱潮濕的氣候使人遲鈍,只要有簡單房舍,衣服不穿也成。這種解釋後來證明不堪一擊。因為直到一千年前,北歐人對歐亞文明的發展,可說毫無貢獻。他們只是運氣好,處在一個方便輸入先進發明的地點。農業、車輪、文字、冶金術都是歐亞大陸比較暖和地區的產品。在新大陸,高緯的嚴寒地帶更是落後。美洲土著社會唯一的書寫系統,是在北回歸線之南的墨西哥發展出來的;新世界最古老的陶器,是在南美熱帶靠近赤道之處發現的;新世界在藝術、天文學和其他方面最為先進的是古典馬雅社會;位於熱帶的尤卡坦、瓜地馬拉則在公元第一個千年興起。〈譯者註:土著──單純指世居本地之人。〉

  所以針對亞力的問題,另一種解釋方向,是研究近代歐洲的殖民歷史,列舉那些有助於歐洲人征服、殺戮其他族群的因素,其中犖犖大者,有槍炮、傳染病、鋼鐵工具和工藝產品。這個方向無疑是正確的,因為史料俱在,鐵案如山,那些因素的確直接協助歐洲人完成征服大業。然而這些直接因素只不過解釋了歷史事件的近因。找出近因後,自然引出遠因〈終極因〉的問題:爲什麼病菌、槍炮、鋼鐵站在歐洲人這邊,爲什麼不是非洲或美洲土著?

  話說從頭。七百萬年前,人類與黑猩猩剛剛分化,人類祖先發源於非洲,在非洲生活了大約五、六百萬年,直到冰期結束,約當一萬三千年前,才走出非洲,擴散到全球。先進駐歐亞大陸,然後澳州,當時與新幾內亞仍是一塊大陸,亞洲大陸的範圍包括今天的婆羅州、爪哇、巴里,與大澳洲的距離比今天近了1600公里,最後是北美洲和南美洲〈美洲與舊世界隔著大洋〉。接下來各個洲獨立發展,直到1492年哥倫布「發現」加勒比海群島。

  要講殖民歷史必須先提1532年11月16日這一天,這天可以說是歐洲人在新世界第一次面對一個有組織的龐大隊伍,此事件對後來歐洲人與美洲人的關係有關鍵性的影響。這一天在祕魯高原上印加帝國的首都卡哈瑪卡,國王阿塔花普拉和西班牙遠征軍領袖皮薩羅相遇。阿塔花普拉是至高無上的君主,所統御的帝國是新世界中版圖最大,也是最先進的。皮薩羅則代表西班牙國王查理一世,亦即歐洲第一強國的帝王。他手下卻是一群烏合之眾,由168個西班牙人組成的不入流軍隊,不但人生地不熟,援軍也遠在1600公里之外。阿塔花普拉則坐擁帝國,有支八萬人的大軍相迎。就在他與皮薩羅接觸不到幾分鐘,就成為皮薩羅的階下囚,身繫囹圄長達八個月〈這一役在書中有詳盡的第一手敘述〉。在支付了史上最大一筆贖金──6公尺X5公尺X2.5公尺的房間堆滿黃金──之後,被心狠手辣的皮薩羅處決同時向印加帝國開戰。西班牙的目的是帝國,黃金只是拖延戰術。期間皮薩羅派遣探險隊在印加帝國到處探勘、等待援軍。八個月後西班牙軍隊已勢如破竹,大勢底定。這個事件具有代表性,許多殖民者和土著的衝突大約依循這個模式。

  皮薩羅得以俘虜阿塔花普拉的原因何在?皮薩羅的武力優勢在於西班牙人的槍炮、刀劍和馬匹。而阿塔花普拉的軍隊沒有騎乘任何動物,武器也只有石頭、銅器、木棒、狼牙棒、斧頭加上彈弓和其他拼湊起來的武器。這種懸殊命定了美洲土著與歐洲人交鋒時的命運。除了武器懸殊,已經有免疫力的歐洲人把傳染病帶給沒有免疫力的原住民,疾病隨著歐洲人的足跡在美洲散播開來,在哥倫布踏上新大陸之後的美洲土著因之被消滅了百分之95。再者是海事技術,而海事技術也與中央政治體制有關,有這種政治組織才有財力、技術、人員來打造船隻。另一相關要素是文字,西班牙有,印加帝國無。比起口語,文字得以把資訊傳遞得更遠、更正確而詳盡。這些原因的集合也就是本書的書名,於是又回到原來的提問:爲什麼這些優勢掌控在歐洲人之手,而非美洲土著?

  接下來作者闡釋農業與人類命運的關係。自從現代人在七百萬年前和猩猩分家那一刻以來,絶大部分時間所有人類皆以狩獵和採集野生植物維生,直到一萬一千年前才有農牧,也就是種植作物和馴養家畜。農業對槍炮、病媒和鋼鐵的發展有間接的影響。作物和食用、勞動牲畜為人類帶來更多的食物來源,也意味著更稠密的人口。在糧食得以剩餘、囤積,又有騎乘、馱物、拉車等牲畜幫忙互通有無之下,形成社會發展的先決條件,從而建立一個安定、中央集權、組織分明、經濟制度複雜且擁有先進科技的社會。那麼狩獵、游牧族群的命運呢?要不給鄰近的農業社群取代,要不就改行農耕。或因他們憑藉地理或生態壁壘繼續生存,特別是沙漠和極圈,近年來也因為文明的誘惑,或宗教、政治的壓力,不得不淡出歷史舞台。因此從各大洲族群從事農牧的地理條件可看出日後的命運。

  萬年來馴養野生植物、動物成為作物、家畜〈也就是人擇〉,人類的成就非凡,而且古人已盡全力,沒有漏網之魚。在「杏仁的前世今生」、「蘋果不馴誰之過」、「斑馬、不幸福的婚姻與安娜‧卡列尼娜原則」等篇章,就很詳細地說明人類馴養動、植物的過程與地理生態條件的配合度。像爲什麼有些植物在馴化過程中簡直就像投懷送抱,有些卻頑強抵抗?爲什麼有些動物容易馴養,又爲什麼有些至今仍本性難移?爲什麼歐亞的馬兒可以馴養,非洲的斑馬偏偏不行???諸如此類問題的答案有時會讓我聯想到爲什麼有些人〈族群〉桀傲難馴,有些人〈族群〉溫順地服從層級統治結構如羊群。這幾章讀起來非常有趣又讓人大開眼界。

  舉個小小例子,卡通明星小松鼠最愛吃的橡樹果實,它的馴化也有故事。在講到人類馴化植物的漫長過程中,橡實這麼有食用價值的食物爲什麼就是無法成功?橡實抵抗馴化之道有三:第一,成長緩慢,把大部分農夫的耐性都磨光了。小麥只要幾個月就可豐收,杏仁只要三、四年就可收成,但要一顆橡實得等待十年以上的光景,真是地老天荒。第二,橡樹演化的結果,橡實的大小和口味似乎都是爲松鼠設計的。有橡樹的地方就有松鼠,人類怎麼是它們的對手。樹木生長速度奇慢無比,松鼠行動又快如旋風,農夫實在招架不住。最後,杏仁和橡實之間最大的區別或許在於基因的控制苦味〈野生杏仁是苦的有劇毒的〉。杏仁是單一基因控制的,橡實的苦味則有許多控制基因。假使古代農夫要從偶然出現的突變種設法種植出沒有苦味的杏仁或橡實,杏仁就成功了,橡實還是宣告失敗。因此農夫費盡千辛萬苦驅逐松鼠,耐心等候橡實的成熟,若果實苦不堪言,到頭來還是一場空。

  結論就是歐亞大陸的族群得天獨厚,面積最大,生態相最繁複,可供馴化的候選物種最多。澳洲和美洲的大型哺乳類,在更新世末期遭到了大滅絕,喪失了幾乎所有候選物種。非洲的大型群居哺乳類,每一個都有特別的理由使牠當不了牲口。加上歐亞的東西向陸軸,相同的緯度,氣候,地形障礙相對較少,使得肥沃月灣的作物包裹向外傳播神速,動物與其他發明、病菌也是。各大洲中,澳洲面積最小、土地貧瘠,也是最孤絶的陸塊,萬古如長夜,文明從未現身。美洲的地理與生態十分破碎,巴拿馬地峽將美洲切割成兩半,地峽上的雨林,墨西哥北部的沙漠,又將美洲從生態上分割了,形成孤立的「社會島嶼」。此外美洲的主軸線是南北向,事物的傳播得接受不同緯度的考驗。非洲也是南北軸線,撒哈拉沙漠至今仍是主要的生態障礙。陸軸影響深遠,甚至是人世悲劇的源頭,陸軸的走向早爲人類歷史的命運埋下了伏筆。

  再來講病菌、文字、發明、國家的誕生這幾個征戰利器跟農業的關連。

  傳染病都是從動物的疾病演化而來,一萬一千年前農業的濫觴是微生物興旺之因,幾千年前城市的興起則使微生物更加繁盛,世界貿易路線的發展更是它們蔓延的途徑〈現代的病菌則有更便利的航空管道〉。新世界的野生物種貧乏,馴化的動物少,與動物的關係不像歐亞族群那麼親密,沒有發展出本土的傳染病來對付歐洲人。歐洲人則經過千年疾病的肆虐,存活下來的已經對這些病菌有抗體。在對印地安人的戰役中少了病菌這個親密戰友,歐洲人恐怕難以稱心快意地痛宰其他大洲。反過來說,舊世界熱帶的瘧疾、霍亂與黃熱病也成為歐洲人殖民的障礙。

  文字。目前所能找到的最古老文字是蘇美人的楔形文字,大約成形於公元前三千年前的肥沃月灣。造字這項任務極其堅鉅,要無中生有更是難上加難。除了蘇美人造字、還有公元前六百年的墨西哥印地安人,公元前三千年的埃及和公元前1300年前的中國「也許」已獨立創造出文字〈中國和埃及的文字是不是原創還是個疑問,中國文字有著獨特的符號和組合原則,多數學者都認為是獨立發明〉。其他族群的文字多半是借用或改造自其他文字,或者受到現成文字系統的啟發而發展出自己的文字。中美洲和古歐亞西方文字的平行發展證實人類普遍都有創造力。文字發展的先決條件是這個人類社群必須認為文字有用,而且能支援造字專家。早期文字是統治階級的工具,滿足政府組織的需要,使用者也都是全職的官員,由專事糧食生產的農民供養。這幾個文字原創地也正是糧食生產的發源地,一旦文字發明後,即藉由貿易、征戰或宗教向外傳播到其他政經結構相當的社群。至於類似像印加帝國這樣的社群為何沒有發展出文字?原因之一是糧食生產起跑慢,假以時日終將能擁有自己的書寫系統。二是這些地區距離最初的文字中心太遠,成為文字傳播的盲點。所以文字史和人類其他發明一樣,受到地理和生態條件的左右。

  發明。表現在武器與運輸工具上的技術,是族群擴張與征服的憑藉,因此技術是創造歷史模式的主要因素。於是我們要問:各大洲技術演進的速率為何差別如此之大?簡單來說,人類技術的發展從250萬年前的第一件石器,發展的速率剛開始的確很慢,幾十萬年過去了,石器上看不出什麼名堂,其他材質的工具又沒有留下證據。直到今天技術的進步可說一日千里。這個漫長期間,第一個飛躍發生在十萬到五萬年前,產生了骨角器、用途專門的石器以及複合工具。第二個飛躍源自定居生活,以生產糧食爲生計的社會才會定居。定居生活是人類技術史的關鍵,因為定居生活使人累積不容易攜帶的財產。又生產糧食的生計得以囤積餘裕,首度使人類社會有機會發展專業,不事耕作的專家由勞苦終日的農夫供養。面積大、人口多、發明家也多。發明的傳播又比發明重要,所以歐亞大陸獨特的地理條件是推波助瀾的主力,而不是歐亞族群的智力。

  國家。今天地球上除了南極之外,所有的土地都由國家劃分治理。最早組成中央政府和有組織的宗教的社會,他們的子孫佔得先機,主宰了現代世界。歷史上,政府和宗教的勢力範圍多是重疊的。簡單的說,人類社會發展從隊群→部落→酋幫→國家。隊群和部落比較相似,沒有官僚、警力,也不知賦稅為何物。他們的經濟型態是平等互惠的交換,而非中央當權者收纳供品後重新分配或中飽私囊。所以酋幫跟國家有「盜賊政治」的稱號。為什麼平民要忍受盜賊統治者對他們的強取豪奪?為何要雙手奉上自己辛苦耕耘的成果?原因是農業造成人口大幅成長,社群中衝突的解決、決策、經濟上交換的困難、人口密集、空間的縮小使得愈來愈多的生活必需品必須向外求取。大型如散沙的社群要長治久安,不得不依賴一個權力核心。在部落越來越大時,就傾向接受中央統治,同時換得保護。加上戰爭的威脅或戰爭,促使社群的合併或征服,形成日趨複雜的政治組織→酋幫→國家。統治者則以武裝自己並使用武力維持公共秩序,更厲害的做法是利用意識形態或宗教為人民洗腦,鞏固自己的統治權。所以糧食生產、人口密度及社群間的競爭與兼併都是國家誕生的終極原因。

  最後作者用他的理論逐一檢視各大洲,自然的因,如何種出人文的果。從地理環境、遺傳、體質、語言、工藝品、作物、家畜、病菌等等的分佈流動,至社會的發展來檢驗各大洲的文化業績。歷史有自己的軌跡,半點不由人,地理扮演了無所不在的影響力。佔全書三分之一篇幅的這個部分,首先當然要回答亞力的問題,「亞力的族人」這一專章講新幾內亞與澳洲,「東亞之光」講的是中國,台灣則放在「飛航大洋洲」這個單元,「歐美大對抗」將歐、美作比較。最後解釋「非洲大陸為何黑暗?」之謎。詳情請看本書。其中談到中國與肥沃月灣由盛而衰的原因,肥沃月灣的原因比較單純,主要是生態破壞、後繼無力,導致權力西移、榮景不再。至於中國的部分,簡單說專制獨裁可說是雙面刃,漢語族群一向有文化優越感,對所謂蠻族的征伐驅趕、招降纳叛無所不用其極。大一統的結果就是沒有競爭者,而獨裁者一個決定就能阻滯創新,讓一些領先世界的發明,如機械、工業技術甚至航海,冷落荒廢,束之高閣,在全球的發明浪潮中敗下陣來。跟歐洲政治上分裂競爭的結果成為尖銳的對比。他的觀點啟人深省,對這個結果卻是令人十分慶幸啊。否則看看中國今日對待邊疆民族的高壓手段,要是讓他當上全球的老大哥,我想《1984》就不是一本小說,可能是全世界人類的夢魘了!

  本書終章「人類史是歷史科學」,歷史科學研究的是近因與終極因的因果過程,利用觀察、比較以及所謂的自然實驗。當然人類社會無法作實驗,但可以將孤立的大島、小島、同一大洲上的區域社會等等,拿來作比較研究。還有文化差異的因素也是影響歷史的一項變數,文化差異無疑有一部分是環境差異的反映,但與環境無關的文化因素,可能對這個社會或社群有某種重要的意義,形成之後影響社會的「性向」,在關鍵的文化選擇時刻發揮作用。對歷史而言不確定的變數讓歷史不可預測,變數多而產生的複雜性質,也讓歷史無法發明普同定律。

  回到本書與本文開頭的問題,我們心中約莫有了答案,所謂勝利者並不是個人的成功或族群特別優秀,落敗者更非戰之罪。了解是為了改變,而不是為了重複或延續。釐清了導致悲劇的因果鎖鏈之後,才能設法打斷那條鎖鏈。

2009年8月11日 星期二

《鐵面無私》

  剛剛邊吃飯邊看電視,一部1989年的《震憾大陰謀》〈Dead Bang〉,是“憾”而非“撼”,這個翻譯很奇怪,是因為片名有雷同的嗎?不管啦,這片算是爛片中的好片,由當年的帥哥唐強生主演,導演是約翰法蘭克海默。看電影時我邊想等等一定要查查這個導演是誰?原來他也是《冷血悍將》〈Ronin〉的導演。為何我這麼好奇?因為在電影中他很認真地把伍迪艾倫嘲笑了一番。

  主角是個諸事不順遂很廢的加州兇案組警察,在聖誕假期中負責調查一件殺警案,前面我沒看到,後來據他說是因為抽籤抽到最短的,當他去搜索時對方說要告他告到破產,他回說太遲了,我前妻已經先你一步了。跟他辦這件案的相關人員,各個都給他惡評,例如宿醉、爆粗口、綁架、暴力等等,人緣差到上級要他去給警察的精神醫師作評估,否則他就不能再繼續。當他難得一本正經去見醫師時,醫師要他別緊張就當朋友聊天好了。這時他微笑了一下,醫師問他笑什麼,他不語醫師卻窮追,他於是爆笑說他很像伍迪艾倫,醫師登時翻臉說即使是精神醫師也不願被嘲笑,當然不給他過關,他最後還是用暴力威脅,可見精神醫師還是怕瘋子。我心想這動作片的導演對伍迪艾倫是很不爽吧,就憑他那長相跟喋喋不休,名聲地位就那麼高,而且一呼百諾,一線明星就趕集似的到來〈雖然票房不怎樣〉,很沒天理啊。

  美國電影跟警察有關的爲什麼這麼多,警察形象可以有好有壞有搞笑有智障,為什麼台灣就幾乎沒有,這很奇怪的好像有什麼禁忌似的。前幾天Cinemax播的《鐵面無私》〈The Untouchables〉也是警匪片,1987年出品,講1930年禁酒時期芝加哥警察跟黑幫的鬥智。美國的禁酒令從1920到1933年,因為宗教的原因,但執行與法令間卻有很大的空間與落差。所以事後來說這個取締私酒的合理性就已經先被大大質疑了,但是電影還是要把正義跟邪惡的對立原因鋪陳出來,好讓故事有張力。

  電影開始就講因為禁酒令,所以私酒這一塊就成為黑幫爭食的大餅,艾爾卡彭就是芝加哥的龍頭老大。我後來查了一下,艾爾卡彭真有其人,至於警方的主導者艾略特奈司〈凱文柯斯纳飾演〉可能就是杜撰的吧。本片導演布萊恩狄帕馬另一部1983年的《疤面煞星》〈Scarface〉,也是講艾爾卡彭的故事,可見這個人對這個人十分感興趣啊。

  一個小女孩因為媽媽生病所以幫媽媽到街上一家店買東西,剛巧碰上黑幫向店家強銷啤酒,店老闆拒絕了,他們走時留下一個公事包,小女孩好心地拿著這個包追出去,轟然一聲大爆炸。奈司就是財政部派來的聖戰士,他說他捍衛的是法律,但是首戰就失利淪為笑柄,因為警察跟黑幫已經沆瀣一氣,所以他面對的除了黑幫還有腐敗的警察同仁。他只好另起爐灶,成立一個新四人小組〈包括史恩康納萊、安迪嘉西亞〉。

  幫派的手段無非行賄與威脅,當對這個小組行賄失敗就改用威脅了,尤其奈司是個有家室的人就容易得多。勞勃狄尼洛飾演黑幫老大,除了嘲諷禁酒、挑戰警方、對奸細手下的殘酷手段、還有影片中大肆渲染他的奢華氣派儼然帝王名流〈流氓〉,與奈司這邊的素樸成為對照。整部電影中的數次交手都很精采,例如在美加邊境與加拿大騎警合作的取締行動,史恩康納萊拿一個死人再讓他死一次的殺雞儆猴,加拿大騎警不明就裡說我不贊成你們的作法,奈司回答因為你不是芝加哥人,讓芝加哥的刻板印象更深刻。還有最後車站的對決,驚險的嬰兒車橋段就是從俄國默片,艾森斯坦的蒙太奇經典《波坦金戰艦》〈Bottleship Potemkin〉中奧德薩石階而來。

  電影或電影中的人對於禁酒其實也不以為然,像史恩康納萊雖然嫉惡如仇也有在家中飲酒的習慣,影片結尾時記者問奈司:聽說禁酒令要撤了你怎麼想?這種態度讓黑幫與警方的勾結似乎更容易,甚至法官也不能免。例如最後以逃稅起訴艾爾卡彭的審判庭,當法官宣說陪審團要與隔壁對調,引起法庭大亂,因為陪審團已經被收買。奈司其實只向法官謊說名冊上有他的名字,法官馬上願意作對調的妥協。這說明了集團的力量是多麼強大,有如天擇的無情,“清官總是最先被淘汰”〈中國作家吳思的名著:《潛規則》〉。

  還有一句不知是誰說的名言:「沒有任何人是不能被取代的」,用在艾爾卡彭身上更顯著。根據史實他入獄八年,這位當年權傾一時的芝加哥“地下市長”,出獄後已經沒有影響力,48歲病死佛州棕櫚島。而他入獄期間黑幫也沒有消失,禁酒令雖已解除,因為禁毒,毒品再度成為黑幫爭食的大餅,這個故事又可以一字不漏再說一遍。而且反毒正如火如荼,一點也不會像現在講禁酒般尷尬。
  

《愛情達陣》

  最近日子過得好忙,除了光點的「法斯賓達回顧影展」超讚,電視頻道也有兩部我很喜歡。一部是喬治克隆尼又導又演的《愛情達陣》〈Leatherheads〉,另一部是西恩潘跟裘德洛合演的《國王人馬》〈All The King's Men〉,所以西恩潘演政治人物早有所本。

  《愛情達陣》算是瘋狂喜劇。影史上最經典的瘋狂喜劇、也是奧斯卡第一部大滿貫的是1934年的《一夜風流》〈It Happened One Night〉,由克拉克蓋博和克勞蒂柯柏主演。所謂大滿貫就是集最佳影片、導演、編劇、男、女主角於一身,另外兩部大滿貫是1975年的《飛越杜鵑窩》〈One Flew Over The Cuckoo's Nest〉和1991年的《沉默的羔羊》〈The Silence of The Lambs〉。瘋狂喜劇自此後有別於浪漫喜劇成為一種類型,此類型電影中最吸引人的是對立的男女主角脣槍舌劍、你來我往的犀利對白。

  所以《愛情達陣》也不例外,喬治克隆尼與芮妮齊薇格分飾男女主角。芮妮齊薇格飾演芝加哥論壇報一心想“往上游”的記者,31歲仍未婚,忘了說這時候是1925年,言詞犀利銳不可當是意料中事,她而且是伊利諾香檳市人〈她語氣中似乎有較勁之意,我不太懂〉。喬治克隆尼則是一位年紀老大不小的足球隊長,因為老闆抽金致使球隊解散非常落魄。喬治克隆尼算不上很帥,至少他不像強尼戴普的酷又有型,也沒有休傑克曼黃金比的身材〈尤其他的一雙超級長腿,裘德洛的O型短腿沒得比啊〉,放眼影壇帥哥,他不是頂搶眼。但他似乎承襲了克拉克蓋博的世故慧黠,尤其一臉玩世促狹的表情。芮妮齊薇格也是演技派演員,她可以演傻大姐,農婦,歌舞片也難不倒她,本片中野心勃勃的強勢記者也十分OK啦。
  
  電影中將一場戰事與一場賽事作了刻意的連結,同樣是爛泥仗,同樣是敵我不明,同樣也都勝了。這個當然虛構的故事裡,我比較想說『我們太需要戰爭英雄,於是就創造了一個』。近期的電影如《黑暗騎士》〈The Dark Knight〉、《硫磺島的英雄們》〈Flags of Our Fathers〉,也都揭開世人心中英雄的假象,英雄呢,其實比較像是國家機器或傳媒操作下的棋子,而大眾則是隨之起舞飛揚的塵土吧。事情的起因是一位退伍的軍士向論壇報爆料,綽號叫“子彈”的戰爭英雄授勳事蹟其實是作假的,於是老闆派了美女記者芮妮齊薇格去探訪真相。子彈人年輕長得帥,不但是戰爭英雄也是廣告明星也是大學明星球員,所到之處眾人推擠。於是落魄足球隊長、子彈跟記者之間就發生了一連串的OOXX。

  當美人計奏效,子彈向她坦白事情經過時,我們會覺得很扯又很好笑。但是當時騎虎難下的情況下,隊友們也一致決議保守秘密。大家也都遵守承諾,直到那位退伍軍士出來指控。諷刺的是當事人出來“澄清”時他也是唯一證人,因為經紀人收買了他。

  今年是登月40週年,“登月騙局”又被炒熱,然而專家的辯詞中有一條,當年參與此事者多達2萬家企業、200多所大學、40餘萬科技人員,假如NASA作假如何能長達40年未被踢爆。我覺得這個說詞還滿能令人信服。

  至於《國王人馬》我是分段看的,拼湊中有沒漏掉也不知道,無法說清楚,改天去租DVD來看。

2009年7月15日 星期三

《阿拉斯加之死》

  無人之林,常有清歡
  無人之濱,常有狂喜
  世有桃源,人跡罕至
  潛身深海,自在嚎嘯
  非不愛人,更愛自然      

  出自拜倫,這是電影的開場白。

  在HBO看了一部片《荒野生存》〈Into The Wild〉。電影整體表現不俗,但對於那位青年的行為,他不想死卻死了,感覺他太輕忽大自然的無常與敵意,讓我不免想起荷索的《灰熊人》〈Grizzly Man〉。

  今天估狗了一下,發現它另外有個片名,原來是我慕名已久的《阿拉斯加之死》〈兩個片名一生一死作了對照〉,西恩潘導演。這位演技超優的演員,他在《自由大道》〈Milk〉裡除了超棒的演技之外,還有一種彷彿脫胎換骨般極其誠懇的表情,也許就是這樣能打動人心。片中他〈哈維米克〉在議會中另一位保守派對手丹懷特由喬許布洛林飾演,他也就是《險路勿近》中的獵人,其造型與演出跟獵人大相逕庭,讓我非常驚訝。後來在今年的奧斯卡頒獎典禮上看見他,他可是文質彬彬又讓我一驚。回到《阿拉斯加之死》,原來西恩潘導過這部很有感覺的電影〈他也是編劇〉,有感覺到最近都不想看別的片。本片男主角艾米爾赫許在《自由大道》中也有一個重要角色。前一陣子才在電視上看過西恩潘1997年的一部《上錯驚魂路》〈U Turn〉,奧立佛史東導演。電影中沒有一個好人,剪接很ㄅ一ㄤˋ,充滿意象,把一個誤入邪惡小鎮的他,一步步帶到萬劫不復的瘋狂境地。他雖然也不是個好人,但比較起來竟還算是無辜了。
  
  《阿拉斯加之死》,根據真人真事的小說改編,講一個年輕人克里斯從亞特蘭大埃默里大學畢業,他的成績夠上哈佛法學院,富有的父母也願意資助他。看似一帆風順的人生,卻在此時大轉折。電影話分三頭,家中成長過程與失聯後父母的情況由他妹妹主述,從他筆記裡的紀事,信箋、遇見的人、事拼湊出他流浪的過程,另一線從他最後一段旅程,踏上阿拉斯加的土地後的遭遇,阿拉斯加就是他心目中的北方夢幻荒野。他喜歡托爾斯泰、梭羅、和傑克倫敦《野性的呼喚》。

  本片獨特的吉他主旋律配樂也是一絶,伴隨吉他低迴呢喃唱出彷彿他的獨語。由Eddie Vedder作詞作曲自彈自唱。歌曲也突顯他的情境,開頭的一段吉他彷彿他馬不停蹄的追尋,另一首Society ,詞曲皆令人深思,是我最喜歡的。

  在與家人的畢業餐聚中他就表現出與一般人年輕人不同的思考,父母要爲他買一部新車取代那部“廢鐵”,他很認真地拒絕了,讓父母親很尷尬。從這裡也看出父母與他的隔閡,父母親對他的想法一無所悉。接著他把所有的身分證明剪掉,並且為自己取了個新名字:亞歷山大超級流浪者。將他的銀行存款兩萬四千元悉數捐給慈善機構,甚至把身上所有紙鈔燒掉,他認為金錢會讓人心生警覺,他不要有任何負擔,行程也是漫無目的,旅途就是他的家。棄車後車牌刻意卸下丟掉,就是不讓人找到他。於是開始了他生命中的流浪與追尋,也是他對絶對自由、無政府、反社會、回歸自然、終極個人理念的實踐。

  1992年5月,他終於擺脫了文明的荼毒,深入阿拉斯加的冰雪荒野。他的背包儲備了些許糧食,一把獵槍,動、植物指南,幾本書跟筆記本等等。他在雪地上留下步履,跋涉過一個小溪流,並且將他的紅色毛線帽插入樹梢作回程記號。然後很驚喜地發現一輛被廢棄的巴士,他命名為“魔法巴士”,「用正確的名稱爲事物命名」。就在此展開孤獨、遠離人群的生活。

  1990年8月,父母發現他失聯,憂心忡忡。他一路搭便車,行經亞利桑那,在北加州遇見一對嬉皮夫妻,相處甚歡,並邀他去他們住處的厚板城。有一幕描寫他吃蘋果,超級流浪者與超級蘋果,也許因為不虞匱乏,他從未如此認真對待過蘋果的滋味。就像他在阿拉斯加荒野,帶來的米日益減少,也沒有獵物,他開始意識到食物的現實問題。時序連結到南達科塔的一處穀倉,農場主人叫韋恩,也是電影開頭他從阿拉斯加寫信給他的人。他在此打工,收割麥子,在廠房處理洪流般的金黃麥粒,下工後跟他們喝酒打屁,並學習荒野生活與打獵技巧。結束穀倉生活後,他用賺來的錢買了一艘獨木舟,沒有執照也沒經驗,違法沿科羅拉多河急流而下,直奔墨西哥,連頭盔也不懂得要戴。「生命不一定要猛烈但要去體驗猛烈」。無法入境美國只好搭免費載貨火車偷渡回到洛杉磯。在這個都市叢林裡,在擁擠的人群中他竟覺得比無人荒野更陌異、孤單。又去搭免費火車,這回卻沒那麼幸運,被逮又被揍,此後只能搭便車。

  阿拉斯加野地,他射死一隻大麋鹿,但體積過於龐大,他處理不及,肉上長蛆只好丟棄給野生動物食用。他在筆記本寫下“災難”,頭一回他感受到大自然的不友善。食物越來越少,他的腰圍越來越瘦,皮帶一格一格地縮小。魔法巴士第9週,他整裝離開,回到他掛帽子的小溪流,融雪後竟然變成滾滾黃河,他不慎折斷枯木跌落河,差點被急流沖走,奮力爬上岸,走回巴士天黑又下雨。第二個災難,卻第一次在筆記本寫下“害怕”。

  父母這邊越來越憂心,還請了私家偵探尋找,一無所獲。妹妹述說父母親婚姻上失和與隱瞞的種種,也讓克里斯愈來愈偏激,出走是遲早的事。而父母因為失去的痛而親近,也開始軟化反問自己爲什麼?克里斯在途中也曾想打電話回家,但拿起話筒終究又放下。

  1991年12月,來到雷尼與珍的厚板城,這兒可能是讓他覺得最像家的地方。珍與他談起不堪的過去,而最痛苦的莫過於她出走的兒子,他讓她想起她的兒子,而她也讓他覺得他是不是做得太絶。離開珍之後他又浪跡沙塵,遇見一位獨居的老先生隆恩。隆恩待他如親人,教他皮雕,他將他的流浪雕在皮帶上,也就是他在荒野中越繫越縮的皮帶。老人告訴他,要先原諒才能愛,有愛才有光。隆恩想收養他,他說等阿拉斯加回來再說。也許他心想阿拉斯加的夢想完成後,他可以將一切輕輕放下。我猜想。

  然而他被困在荒野裡了。動物都不見,他拿著植物圖鑑尋找野馬鈴薯根、野莓等,卻誤食野甜豆。昏沉欲嘔,他勉強翻書:野甜豆不可食用,有橫紋,食後麻痺、噁心,不治療會導致飢餓、死亡。魔法巴士100天,形銷骨立的他虛弱到連熊都放過他。最後在書中字裡行間他留下字句:真正的幸福是分享。

  他死後兩週被麋鹿獵人發現,相機中找出一張他的自拍照,穿著綠格子襯衫慵懶地靠坐在巴士邊,陽光下他瞇著眼睛對著鏡頭笑。1968-1992。
  

2009年5月30日 星期六

《大地英豪》

  1992年的《大地英豪》〈The Last Of The Mohicans〉是一部氣勢磅礡的史詩電影,以英、法1757年在美洲的殖民戰爭為背景,愛情、仇恨等等的糾葛貫穿這段摩希根人從歷史上消失前夕的故事。導演麥可曼恩,與John L. Balderston合作編劇,以James Fenimore Cooper的同名小說改編。出色的配樂是Trevor Jones與Randy Edelman合作。

  片頭三人在森林中奔跑追獵的攝影與配樂就讓人驚艷得不得了,本片中的丹尼爾戴路易斯是他所有電影中造型最酷的,他堅毅又浪漫的神情,宛如雕刻線條的臉孔讓這部電影增色不少。有一場長達數分鐘他對女主角的凝視,我覺得是所有電影中最讓人動心的示愛。丹尼爾戴路易斯是個很有企圖心的演員,他嘗試各種各樣不同的戲路,《窗外有藍天》〈A ROOM with a View〉的學究〈我幾乎認不得他〉,《我的左腳》〈My Left Foot〉讓我以為他天生如此,而不是演出來的,《以父之名》〈In the Name of the Father〉的混混,《純真年代》〈The Age of Innocence〉裡的壓抑的律師,到最近《黑金企業》〈There Will Be Blood〉可恨又可憐的野心家等等,演什麼像什麼,影帝頭銜當之無愧。本片中他飾演一個被摩希根人救助撫養的白人小孩,成為原住民的一份子,所以這部電影主要以原住民觀點說故事。

  先說故事的背景。1757年,英法兩國在美洲殖民地拼戰了三個年頭。有一支印地安部落摩希根族只剩父子金卡加、安卡斯兩人加一名白人養子那達耶〈外號鷹眼,丹尼爾戴路易斯飾演〉,在哈德遜河以西邊疆一帶遊獵。他們獵得的獸跟荷蘭人換白銀〈法國人跟英國人只肯付珠貝錢和酒〉。法軍與原住民休倫族結盟訂約,所以原住民部落也各自捲入了這場戰爭中的對立,摩和克族基本上是在英軍這邊,摩希根三人不願被收編,但因地緣、朋友關係被視為傾向英軍。英軍以效忠之名在邊疆屯墾區招募摩和克族與殖民加入民兵,殖民談條件,要是屯墾區被襲,准他們請假回去保衛家園,英軍將領也首肯了。

  在內地威廉亨利堡孤軍奮鬥的英軍將領門羅,派了原住民馬瓜送信到兩天路程的阿爾巴尼求援,並且要他英國來的兩個女兒不要過去險地。哪知道馬瓜私下與門羅有血海深仇〈門羅不知〉,不但隱瞞戰況還當嚮導帶兩女前往。一名初來報到的英軍官鄧肯在追求大女兒,與馬瓜共同帶領一連部隊護送兩女前去。途中被馬瓜與埋伏的休倫族人突襲,摩希根父子三人循著伏兵蹤跡趕到,英雄救美,好人作到底與鄧肯一起護送她們前往威堡。

  熟門熟路的原住民才是這裡的主人,無奈白人挾其勢力、武器蠻橫自大自以為是世界的中心,一路上兩者的差異便不斷地放大。大女兒可娜接受不同文化的衝擊,馬上調整心態虛心認錯,鄧肯則否,小女兒艾麗絲稚嫩生澀,姐姐勇敢果斷常護衛著她。路經屯墾區的甘馬龍家,見已遭滅門襲擊,可娜要掩埋“陌生人”,並指那達耶冷漠殘酷,那達耶回頭正視她說:他們不是陌生人。在這個沒有路標的蠻荒處處都可留下訊息與線索。在墓地過夜阻退敵人時,可娜跟那達耶有了善意的互動。

  兩女狼狽不堪好不容易抵達威堡,黑夜中的威堡在火光中砲轟連連,正陷於苦戰的父親,相見分外驚訝,才知道中了馬瓜的反間計。鄧肯立即計算法軍推進的射程只有三天餘裕,門羅說向阿爾巴尼求援已來不及了,鄧肯告知偉柏的部隊已移防到愛德華堡,只有12公里的路程。於是門羅馬上寫信派人突圍求救,那達耶展示了他神準的眼力跟槍法。他向門羅報告屯墾區甘家被襲的事,門羅置之不理,鄧肯也違背所見,可娜不滿鄧肯說謊拒絕了他的求婚。民兵知道此事要門羅兌現承諾,門羅不肯,並下令槍斃逃兵,那達耶路見不平協助民兵脫身,自己則為了“醫護室中長髮的”留下。他在眾人裡找到可娜,兩情繾綣。第二天一早英軍來緝拿他,罪名是鼓勵民兵逃走,要受吊刑。可娜力圖辯護無效,到牢房探視,那達耶告訴她,假使此地被攻下,她要跟父親走,因為白人軍官會保護軍官。

  果然城堡失陷,兩軍對峙談判,法將領要英軍投降,門羅說援軍即到,法將領拿出攔截到的信,證實援軍不會來了。他答應英軍可全身而退,門羅心覺詭異,也只好接受了不戰的條件,笙旗飄揚踩著鼓聲退場。那達耶雙手被銬走在後頭的隊伍,父親弟弟緊隨,可娜頻頻回頭。原來法將領別有用心,他暗示馬瓜可以接手。因此他不費一兵一卒,讓馬瓜帶領的戰士與英軍對決,他則坐收漁利。

  果然行軍到一個狹谷,馬瓜的人馬傾巢而出,馬瓜則瞄準門羅,在戰斧染血之前告訴他將絶後。那達耶卸除手銬,與父親弟弟在亂仗中奮力救出兩姊妹逃往湖邊,與鄧肯分乘兩條船逃亡。在大瀑布前棄船上岸,馬瓜卻緊追不捨,他們槍火受潮,完全失去戰鬥力。權衡之下父子三人跳下瀑布另作轉進。

  鄧肯與兩女被俘帶往休倫族部落聽候大酋長發落。父子三人也隨後趕往。那達耶手持和平腰帶求見大酋長,他不會休倫語請鄧肯用法語翻譯,與馬瓜有一場激辯。馬瓜鬥志高昂,自覺可以統領各部落,強大之後與帝國重新訂約交易。那達耶卻反駁難道要用白人的手段對付自己人嗎?白人在歐洲的主子貪得無厭,我們也要學他們燒殺擄掠嗎?一席話讓大酋長想起早年長輩們面臨白人黑暗勢力籠罩之際,曾有過何去何從的疑問,也當下作出裁定:小女兒跟馬瓜離去,讓門羅有後代,英軍官遣回,黑髮女兒受火焚償命,長槍獵人和平離開。那達耶請鄧肯轉譯他要取代可娜,鄧肯情急慌亂之下說“我”願代替她,一陣靜默後酋長點頭,於是鄧肯被帶往火刑場。這一段轉折非常戲劇化,因為那達耶與兩女都聽不懂判決,只從眾人行動中推測已有定案,不管如何那達耶要代可娜受刑。關於這段鄧肯的偉大犧牲,我的解讀可能是小人之心啦,因為我覺得“利他”不會發生在情敵之間。稍後那達耶在遠處射殺鄧肯,縮短痛苦過程。

  終於來到大結局的決戰。對艾麗絲有情意的弟弟搶先埋伏途中要救她,以寡敵眾在與馬瓜的猛烈戰鬥中死亡墜崖,艾麗絲不願跟隨馬瓜,也墜崖相殉。這一幕我們看見艾麗絲從稚嫩到成長到決定赴死,用生命回報的情義非常感人。父親隨後趕到與馬瓜對決,馬瓜臨死猶屹立不倒,父親再補上一斧,他睜眼倒下。

  片尾回到揭開序幕的群山之前,他們兩人爲安卡斯的靈魂祝禱,請偉大的神靈接納他,讓他成為營火會議神靈的一員。「他名叫安卡斯,是我的兒子,叫他耐性一點,請求死神早日召我去,因為,我的族人都去了,只剩下我一個人。我,金卡加,最後一個摩希根族人」。

  關於那達耶與馬瓜的那場激辯,讓我想到破報宋國誠「閱讀左派」〈又是破報〉的《走了阿里巴巴,留下40大盜!》,印裔美籍學者帕薩‧恰塔吉「後殖民史學」討論的「殖民複製」。而那達耶正是看見了這種強權的複製,而這種複製翻開歷史甚至身邊卻是處處可見。

  帕薩‧恰塔吉研究印度的「民族─權力論述」,指出我們習慣將「民族主義」視為「反殖民主義」,其實應受到質疑與挑戰。民族主義可能複製一個「本土殖民政權」,一個模仿並繼承先前統治者的統治形式來統治自己國內人民的「民族資產階級政權」。一句話:趕走了一個阿里巴巴,留下了40大盜。一個以反壓迫爭獨立的民族主義運動,竟然接納、延襲、繼承了殖民主義的權力論述與壓迫邏輯,這就是「民族主義的弔詭」。問題在於人們「誤信」了西方的現代性,以為只要照搬西方的科學、理性、工業與文明,東方民族就能脫胎換骨,實際上絕非如此。而使他們處於附屬地位的原因是印度領導階層接受了所謂文明的好處。只要印度人繼續沉緬於現代文明「進步」性質的幻覺之中,他們仍將受到沒有「英國人的英國人的統治」‧‧‧。〈詳見復刊494、495號破報,宋國誠「閱讀左派」專欄〉

2009年4月28日 星期二

雜感

  從過年前到現在,樓上的敲打聲不斷,你猜怎麼?今早我的夢境竟然跟電鑽的超音波同步了。醒來發現天很黑是個大陰天,當然早上已經過了大半。過午陽光燦爛卻是悶熱異常,於是電扇從角落裡挪出來,把電熱器挪進去,今年的電熱器大概只開過一次。到了傍晚又下起雨來,凉風魚貫出入,一日天氣數變,大概只有寶島才有的氣候吧。昨天傍晚從茄子咖哩走出來,發現天還沒全暗燈卻已經亮了,靛藍天光下交通燈/車燈/廣告燈/霓虹燈/路燈,我很少有機會看這種光景。有點像想像中玩通宵趁天還沒大亮回家的感覺,可是馬路上行人行車卻詭異得那麼多,所以這絕不是清晨,我有一種恍惚感。

  昨天在HBO看《殺手沒有假期》〈In Bruges〉,好沉重啊,怎麼可以把負重責大任的三字經去光光呢?三字經存在於現代的電影中份量如此之重、又如此之無意義,根本不會有人真的把那字句照字面去解讀吧,它只是一個語助詞、口頭禪、一個節拍而已,不是嗎?「有人統計本片全長107分鐘,卻出現了126句f**k,平均每分鐘中就有1.18句穢語」,消了音讓電影的原味盡失。本來沉重的氛圍可以藉著罵人穿插攪和,營造出鬆緊高低的節奏,別小看三字經就那麼幾個短音重複來重複去,整部片少了它卻是大不相同,讓原本可以算是黑色喜劇的電影變成悲劇。重看還是覺得好看,我一直以為要拍黑幫或殺手的電影〈黑幫就少不了警察〉,必須要有混過黑白兩道才寫得出來的原本小說改編。就像法國片《扒手》〈Pickpocket〉,去年的港片《文雀》〈Sparrow〉也是同樣的題材,都是描寫扒手生涯,電影中那些專業人士們的肢體動作配合得彷彿舞蹈般流暢優美。這時候扒手集團的行竊技巧就必須延請行家指導,就像動作片的武術指導一般,地位很重的。一如《神鬼交鋒》〈Catch Me If You Can〉裡頭的犯罪高手一躍成為警方打擊犯罪的顧問指導。

  看了本片之後覺得殺手電影還是可以天馬行空的,像本片就把殺人跟拼觀光擺一起,也不突兀,甚至在這古蹟名勝還能輕易取得槍枝毒品,也有“暗處”方便殺人。本來嘛,殺手只是為了錢行事,恩怨情仇可以甩一邊,不需要跟觀眾交代前因,殺了人之後戲就來了。重看雖然也還要盯著字幕,但一些小細節的鋪陳卻可以更清楚。比如說一開始老殺手買票參觀鐘樓時想把硬幣用掉,卻碰上白目機車的售票員,後來售票員被老大痛揍時還真令人開懷。這一段看似無關劇情的發展,卻連結在最後慈心的老殺手要從鐘樓跳下時,他先把硬幣灑下,警告下頭的行人,免得傷及無辜。又那段剪掉消音的留言非常可惜,整個的一張留言充斥大半老大的“踏馬的”,而旅館的孕婦老闆竟然一字不漏原音重現,突顯她個性的固執,以便在後頭的槍戰戲中釋出。厲害的編劇〈也是導演〉不會平白浪費膠捲跟對白的。

  整部片的觀光行銷作得非常好,把古城特有的景點和比利時的啤酒都一一帶到,連“比較便宜”都說出口了,而且是“死前必遊”如童話般的勝地,還不斷提醒你布魯日是在比利時。但因為它的反向操作,柯林法洛連他的八字濃眉都在演戲,從一下火車就跟怡然自得的老殺手堵爛,對老殺手的讚嘆不斷作出“垃圾”表情,唱衰這個“屎坑”〈他長得有點像年輕時的勞勃狄尼洛〉,直帶到最後的地獄景象,他臨終說管他坐牢或死刑我都不用呆在布魯日了。這樣的反行銷手法使得拼觀光不致淪為讓人反感的置入性行銷。最有趣的爲了公平起見,把高矮肥瘦各國各色人等都嘲笑了一番,幾乎所有能嘲弄的都沒放過。

所謂“類型電影”
  
  我有天在等電影入場時,為了打發時間就去逛店。店員因為生意清淡也樂得服務我,跟我聊天。她說她以前喜歡看棒球,但後來簽賭事件發生後,球員打球會作假,就變得不好看了。這讓我產生一個疑問?

  就我的有限的拳擊電影觀看經驗中〈這不是我喜歡的類型〉,《力挽狂瀾》〈The Wrestler〉這部電影講拳擊手的故事,電影中就明講比賽前先套好招再出賽;馬龍白蘭度主演的《岸上風雲》〈On The Waterfront〉也講到拳賽放水的事;勞勃狄尼洛主演的《蠻牛》〈Raging Bull〉也說黑幫控管輸贏的比賽。更有甚者,拳賽不是重點,背後的操控金錢賭局、迂迴曲折的連環騙局拍成了《刺激2》〈The Sting 2〉,拳手只是棋子。反倒《洛基》這麼正經八百的勵志片看起來卻像一廂情願的幻想了。總之這些賽事大家心知肚明是假的,但也不影響喜歡血淋淋的那一大票觀眾。球賽若以戲劇的觀點來解讀,卻是再無聊反覆不過了,作不作假有影響它的劇情嗎?就像各種類型電影,相同的元素放在不同的電影中,一部接一部反覆來反覆去,觀眾不也看得挺樂的。

2009年4月18日 星期六

看《橫山家之味》

  今天在真善美看《橫山家之味》〈Still Walking 〉,日本人對味道的執著一如法國人對香味的癡迷,所以日本人的電影有《秋刀魚之味》〈An Autumn Afternoon/Samma no aji〉、《茶泡飯之味》,法國人有《香水》〈Perfume:The Story of a Murderer〉。記得我在札幌拉麵的布幔上看見“味自慢”三個字,意即對本店的味道引以為傲。不過味道的意思包羅更廣。

  回來後往沙發上一坐,竟然在演《獨領風騷》〈Clueless〉,艾莉西亞席維史東主演。已經演一半了,上次我也是看後半,很有趣又吸引我繼續看。其實還滿容易就看出來是《艾瑪》〈Emma〉的現代校園版,改編得很生動有趣,這位大小姐才真的是“何不食肉糜”。若聽見有人說你是“莫內”〈Monet〉的女孩,千萬別高興,意思是遠看一朵花,近看什麼都不是。

  《小說的五十堂課》〈The Art of Fiction〉這本書裡,第一堂講小說的「開始」,就引用了珍‧奧斯汀的這篇《艾瑪》。他說「珍‧奧斯汀的開場白極為經典:清楚、慎思、客觀,帶有一種掩藏在高貴紫色絲絨手套風格之下的挖苦意涵,開場白微妙地設好背景,讓女主角接下來遭逢危機。這個故事恰恰與灰姑娘相反,在灰姑娘的故事裡,受人輕視低估的女主角獲得勝利。‧‧‧而艾瑪一開始就是公主,必須先學習謙卑,才能找到真正的快樂」。

  最近常在電視上看一些我不怎麼想看卻又被宣傳掃到的電影,例如《一路玩到掛》〈The Bucket List〉,雖然電影中想說些正面的事,但一看就覺得非常刻板,讓我無法融入。比如說一個“錢”多到爆的白人一定要配一個“知識”豐富到爆的黑人黑手;富人多次婚姻卻妻離子散落得孤家寡人,對照黑人對配偶的忠貞不二,家庭和樂美滿子女出息孝順。一定要這樣套公式嗎?反而不如幾年前也是講兩個老男人生命終點的捷克電影《秋天裡的春光》〈Autumn Spring〉,真實感人多了。

  《爲愛朗讀》〈The Reader〉講到文盲的問題,女主角處在文明先進文化璀璨的德國,不識字帶給她極大的自卑,為了掩飾竟然寧可讓自己身陷終身牢獄。反而對戰時三百人死亡的指控她一口坦承並且認為她只是盡忠職守,所以在她的認知中不識字才是她真正的“罪”。反過來看巴西電影《中央車站》〈Central Station〉,那時那地的人多文盲,女主角的識字與書寫帶給她賺錢〈幫人寫信〉的機會。知識與錢財是可以相提並論、平起平坐的。

  《橫山家之味》真的是一部非常有味道的電影,我覺得它像一幅透明水彩畫,導演精準地在白紙上一筆筆地把顏料筆觸勾勒上去。透明水彩的畫法跟油畫不同,畫上去的每一筆並不會被後來添上去的完全掩蓋,所以下筆時要慎思,作畫時怎麼想怎麼判別的軌跡都會在完成的畫作上呈現,飽和水分的渲染流淌和留白也一覽無遺。所以電影中從第一筆到最後一筆重重疊疊地掩映在整個的敘事中,最後呈現出一幅繁複雋永的家族組圖,看似雲淡風輕,也夾雜嗆舌的辛辣與會心的幽默。彷彿影片中陽光掩映的階梯,風拂過的樹梢,或遠方的列車規律節奏地穿越這個海邊小鎮,也彷彿木造的家門前精巧的綠意。導演〈是枝裕和〉,他的前作《無人知曉的夏日清晨》〈Nobody Knows〉,講城市中沒人知道他們存在,遭母親遺棄的四個小孩的故事。也是一部筆觸特別很有感覺的電影。

  電影從廚房中母女邊做菜邊碎嘴開始,講這個家庭裡三代齊聚一天一夜的事情。有些電影是不能說的,尤其是這麼家常的電影,說了就會變成瑣碎嘮叨。但是電影卻處理得流暢有趣,他的鏡頭讓你彷彿近身穿梭在這個家,你變成他們的一員,跟他們一起相處著互動著。又彷彿你幻化成那個死去大哥無聲的眼睛,不捨得錯過這場難得的聚會,何況他們都是因為這個大哥的忌日才回來的。於是這個家正在進行的事情與你的經驗融為一體,沒有分別了。也許日本人跟台灣人的家庭有某種相似度,所以才這麼契合吧。

  影片中有個無解題。大哥爲了救人而淹死,所以每年的忌日那位被救的男孩〈現已長大〉都會被邀來聚會或說贖罪。那位酣傻的胖青年有個糊口的工作,對未來也只有很務實的平凡願景,在醫生父親的眼中算是沒出息的。可是他的生命卻是被這父親欽定有出息的醫生長子換來的,他的胖身軀在這個一家人團團圍住的侷促空間裡,進退失據、汗流涔涔。男主角跟媽媽說明年不要再邀他來了,放過他吧。媽媽卻不肯,她還是要繼續這樣的儀式,她說沒有人可怪罪才是最痛苦的,雖然被救的他並不是該被怪罪的對象。然而這父母永遠無法承受的損失空洞,除了繼續找他回來,又能用什麼填補呢?